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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六中学生社团年审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10发布人:济源第六中学浏览次数:128

总则

为规范我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丰富第二课堂,服务学生成才”的作用,推进学生社团规范化发展,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济源六中市级文明社团推荐办法》,特制定本社团年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以每年四月和十一月两个时间为截点,凡成立登记时间超过6个月的学生社团。

第一章  年审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遵守济源市第六中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济源六中市级文明社团推荐办法》的情况

(三)依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和完成会员信息注册的情况

(四)根据章程开展社团活动、进行活动报备、活动总结的主要情况

(五)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六)学生社团对外交流情况

(七)新闻宣传情况及舆情反馈情况

(八)内部机构建设的情况

(九)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制定的情况

(十)主要负责人变化的情况

(十一)社团年度获奖的情况

(十二)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章  年审方法和步骤

(一)各学生社团下载年审相关材料,填写相关材料,于相应时间内向团委报送年审材料

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对学生社团按本办法第一章规定的年审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核有关材料,并出具“合格”或“不合格”初审意见,经办人签字;

团委出具年审结论,即“合格”、“不合格”,并发布年审结论公告;

 

第三章  年审等级及标准

学生社团年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确定“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不合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违反济源市第六中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济源六中市级文明社团推荐办法》的

(二)招新期间未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会员登记的

(三)一年中未开展任何活动的或者违反章程开展活动的

(四)新闻舆情导向性发生重大错误的

(五)内部机制建设混乱的

(六)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的

(七)主要负责人不明确的

(八)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社团主要负责人侵占、私分、挪用学生社团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资产的

(十)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时间接受年审的

(十一)年审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十二)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四章  年审结果的分析和处理

  (一)团委对学生社团报送的年审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年审结论。对于“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罚;“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应当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个月。整改期结束,学生社团应当向社联相关部门报送整改报告,社联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最终意见。

(二)对不参加年度审查的学生社团直接定为年审不合格,对连续两次不参加年审的,或连续两次经整改后仍“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同时追究主要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三)年审工作结束后,若发现学生社团在年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年审工作有重大问题的,可以对学生社团年审结论重新定为“不合格”并根据情况依法进行处罚,追求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则

接受年度审查是学生社团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各学生社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年审时间、内容和提交材料等事项的要求,认真履行接受年度审查的职责,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年度审查的材料,其他相关单位也要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学生社团,做好年审工作。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济源六中团委所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济源六中委员会

2022年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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